南京:教师资格考试08年1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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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定于12月9日起接受报名。除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外,本次认定教师资格还接受非师范类的社会人员的申请认定。
据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介绍,社会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完成教育学、心理学的补修考试。尚未参加补修考试的申请者可在报名点报名参加明年3月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于明年4月10日前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同时具有南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包括本市教育系统中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认定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教师。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共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6大类。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于12月9日至11日持相关证件到市自考办(中山南路388号)报名。申请人须按要求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并于明年4月10-12日到报名地点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若符合基本条件但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或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还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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